新闻资讯

联系方式

温州市婚外情调查:遗嘱明确只赠与其中一人的财物默认为单方所有,不属于共同财产吗?

更新时间:2026-08-05   点击:12次

核心结论

✅ 遗嘱 / 赠与合同清晰写明财产只归夫妻其中一人,婚内取得的这份财产,法定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❌ 仅仅写 “财产由 XX 继承”,没有加上「与其配偶无关、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」这类排他表述,实务极易产生争议,很大概率被认定为共同财产。

法律条文

《民法典》第 1062 条:婚内继承、受赠财产,原则为共同财产;《民法典》第 1063 条第 (三) 项: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,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。

一、两种情形清晰区分

情形 1:【稳妥、认定为个人财产】

遗嘱标准表述参考:

位于 XX 的房产,由儿子张三一人继承,该遗产仅属于张三个人所有,不作为张三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
婚后父母现金赠与,书面赠与协议写明:

本笔资金仅赠与女儿李四个人,属于李四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👉 满足:书面形式、明确排除配偶共有权利,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。

情形 2:【风险极高,默认夫妻共同财产】

  1. 法定继承(没有任何遗嘱);

  2. 遗嘱只简单写:房产由儿子继承,完全没有提及配偶、没有排除共有;

  3. 父母婚后转账给钱,只有转账记录、口头说是给自家孩子,无书面赠与声明。

⚠️重点提醒(民法典新规):婚后父母出资买房,仅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没有书面单独赠与协议,不能直接认定个人财产,推定为赠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!旧司法解释 “登记子女名下 = 单方赠与” 规则不再当然适用。

二、三大实务致命风险(务必重视)

风险 1:财产到手后发生资金混同

继承获得现金、理财,如果转入日常工资卡,和婚后收入来回混用,多年后无法区分本金。法院有可能认定混同,无法完整保护这部分个人财产。✅解决方案:单独开立银行卡存放继承 / 赠与资产,不用于日常家庭收支。

风险 2:拿到个人房产后,主动加上配偶名字

视为自愿赠与,房产直接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风险 3:使用这份个人财产投入经营、理财

资产本金依旧是个人财产;但是婚后主动经营、投资产生的收益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举例:继承一套房子(个人财产),婚后出租、持续打理收租,租金属于共同财产。

三、区分【继承】和【赠与】通用规则

  1. 法定继承(无遗嘱)→ 婚内所得 = 共同财产;

  2. 遗嘱继承,文字明确只归一人、排除配偶 → 个人财产;

  3. 父母赠与:口头赠与无效;必须书面明确单独赠与,否则婚内赠与推定夫妻共有。

四、并入完整夫妻财产体系(最终汇总)

无书面婚内财产约定前提下:

🔹 默认夫妻共同财产

  1.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

  2. 经营收益、主动投资理财收益

  3. 婚内公积金、住房补贴、养老金个人账户婚后缴费本息

  4. 婚后共同资金购置房产、车辆(无论登记单方 / 双方名字)

  5. 婚内实际取得 / 婚内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

  6. 法定继承、赠与未写明只归一方的财产

🔹 恒定属于个人财产(不因结婚转化)

  1. 婚前个人财产(资金做好隔离不混同)

  2. 人身损害赔偿金、工伤伤残补助、重疾险理赔金

  3. 遗嘱 / 书面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

  4. 婚前资产纯粹自然增值、银行定期孳息

  5. 一方专用生活用品

极简总结

想要依靠遗嘱、赠与保住财产为个人所有:不能只写给谁,必须书面写明:仅归本人所有,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;缺少排他文字存在败诉风险;资金注意隔离,防止混同。

739e393a8a3746aae178633d4ff05e20.jpeg

13486575777

首页 服务项目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